新疆网讯(记者王丽丽)今年前8个月,新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共受理834人次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垫付申请,已垫付资金633笔,总垫付金额为4500.06万元,惠及千余户家庭。
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是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部分或全部的抢救治疗费用、丧葬费用和救助因道路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
记者从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承办机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了解到,很多家庭在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发生时,常常一时凑不出高额的医疗费用,可能致使伤者错失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因伤致残、因伤致亡。有的家庭因亲人交通事故身亡,家人无力承担丧葬费用。此时,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就能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帮助群众渡过难关。
为保障交通事故中的伤员获得高效救治,2023年5月,在新疆财政厅的部署和推进下,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启动运行。
中华财险新疆分公司作为独家承办机构,具体承办救助基金垫付的申请受理、审核、资金垫付、追偿工作,目前已构建起覆盖全疆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及兵团14个师(市)、175个农牧团场的服务网络,实现救助力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域覆盖,有效解决了受害群众救治难题。
当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群众遇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和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情况,可凭据事故现场交警开具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通知书》,拨打95585专线或前往当地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救助基金垫付申请。
目前,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已建立“垫付—追偿—循环”的良性机制,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可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进行追偿。今年前8个月,新疆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已追偿495笔垫付资金,涉及金额2175.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