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政策举措》),从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七个方面,提出15项政策举措。
5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介绍了金融监管总局引导构建的“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科技保险进展,以及接下来如何落实好《政策举措》。
“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郭武平介绍,“345”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的“3”是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和专业组织体系。截至今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增速远高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目前大中型银行已在总行和省分行层面设立了专门的科技金融部门,全国设立科技支行2178家。
“4”是科技金融4项试点,支持科技企业获得更多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支持。一是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从上海扩大到全国18个城市及其所在省份,目前签约意向金额突破3800亿元。二是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三批试点规模合计将达到2220亿元。三是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允许部分银行在18个城市开展试点,将并购贷款的期限从7年延长到10年,贷款占并购资金的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80%,目前所有的试点银行都已经全面落地。四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主要解决知识产权登记、评估、处置等难题。
“5”指的则是发挥5类金融机构各自服务优势。其中,政策性银行为科创提供中长期、低利率的融资支持。商业银行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支持领域,近几年连续实现贷款余额和户数双增长。保险机构完善产品体系,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保障。资管机构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加大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其他非银机构也发挥专业优势,比如提供融资租赁等特色服务,解决科技设备更新迭代快等问题。
正在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
科技保险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具有“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
据郭武平介绍,金融监管总局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布政策文件,扩大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范围,调整机制流程,优化条款费率。试点启动以来,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万亿元。将保险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上市股权的风险因子调整为0.4;投资科技板企业股票风险因子从0.45下调到0.4;科技保险适用财产险风险因子计量的最低资本要求,按照90%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金融监管总局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在集成电路、商业航天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共保体机制,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风险分担方案。截至去年年底,保险业全年提供科技保险保障约9万亿元,投资科技企业超过6000亿元。
目前正在实施和即将实施的还有三项政策举措。据了解,一是上个月刚刚出台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相关企业。二是将保险资金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余额占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从20%提高到30%,为更多保险资金投向创业投资基金创造条件。三是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联合科技部等研究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优化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更好发挥保险业风险补偿、风险减量、资金杠杆以及链接互通的功能作用。
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科技金融“三项建设”
《政策举措》是七部门围绕科技创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系统性、综合性政策文件,主要是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实现科技金融服务提质、扩面、增效。郭武平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三项建设”,抓好落实。
第一项是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把科技金融服务纳入机构战略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构建相对独立的科技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并向科技金融专业和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将推动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向科技领域倾斜对接帮扶资源,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在绩效考核、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方面给予倾斜,在尽职免责方面实行差异化监管要求。
第二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支持银行综合运用科技企业创新积分等多方面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首贷率。规范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独立有效开展信贷评审,探索和完善“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允许银行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达五年。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
第三项是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指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差异化科技金融评估评价体系,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等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创新要素。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科技金融服务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健全科技金融业务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推动改进科技中介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公信力的科技咨询和价值评估等服务。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徐贝贝 编辑:云阳 邮箱:fnwe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