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产假期间应按照以下方式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企业需按差额部分补足。
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业绩提成和加班费。
产假期间公司先行发放基本工资,待生育津贴到账后进行调整,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或不再扣除。
无论是否缴纳生育保险,女性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都应得到保障,用人单位不得以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产假工资不包括业绩提成和加班费,根据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
有每月发放和全额发放两种方式,具体发放情况根据社保缴纳情况和生育津贴标准计算。
建议
企业应严格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执行,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企业在计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时,应确保依据员工上年度的平均工资标准,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企业应提前与女职工沟通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