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卡看病的使用方法如下:
参保人在看病和挂号时,需要出示社保卡。
看病费用中属于医保范围内的部分,会直接从卡内扣除。
参保人需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保卡和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
在就诊过程中,个人自付部分由个人用医保卡或现金支付。
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直接结算,个人无需先支付再报销。
医保分两个账户: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用于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用于支付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
参保市民个人帐户中的剩余金额可以结转使用,不会因使用社保卡而过期作废。
医保参保市民不会因为换卡而失去个人帐户资金。
社保卡还可以用于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
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即社保卡)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即出院时医疗机构收取费用,医保部分由医院和医保部门结算,个人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保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挂号费中有4元是诊疗费,持社保卡时诊疗费只需支付2元,另外2元由社保基金支付。
结算时,医疗费用记录到社保卡中,待费用到达医保起付线后,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医院垫付其它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参保人可以充分利用上海社保卡进行看病、购药和费用结算,方便快捷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