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证明工伤,劳动者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收集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工资支付记录,如银行转账明细、工资条等。
工作证、工作服、安全帽等带有公司标识的物品。
考勤记录,如纸质签到表、打卡记录或电子考勤系统数据。
同事证言,出具书面证言并签字留联系方式。
详细治疗记录、诊断结论及必要的检查报告,如X光片、CT、MRI等影像学检查结果。
受伤部位的照片作为辅助证明。
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涵盖受伤地点全貌、引发事故的设备工具、周围环境状况等细节。
如有监控录像,及时申请保存与调取。
单位内部的事故报告表(若有)。
与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就工伤事宜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或通话录音。
暴力伤害:公安机关的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因公外出期间受伤:公安或有关部门证明、酒店监控、行车记录仪等。
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突发疾病死亡: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记录、死亡证明等。
请注意,工伤认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