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搬家后需要处理居住证,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登录“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选择【个人地址】版块。
在【居住地址】版块,选择【新增】。
在弹出的居住地页面选择【已离开】,点击【下一步】。
按照要求填写新居住地的信息,并等待审核通过。
您可以在“穗好办”APP或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线上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备案完成后,会提供登记备案电子证明。
居住证每满1年需要签注1次,否则过期后会导致使用功能中止。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如有需要,您可以携带原居住证和新租赁合同前往现居住地的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地址变更。
请确保在搬家后尽快完成居住证的地址变更,以免影响您的居住权益和相关社会服务功能的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