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停放在人行道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
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拖车:
机动车若拒绝驶离且妨碍交通,可能会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且拖车过程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若因擅自停放造成人行道损坏,当事人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修复费用。
建议:
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在人行道上停车,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便和处罚。
若确实需要在人行道附近停车,请寻找合法的停车泊位或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停车规定。